時間:2020-11-18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在職研究生快訊: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20〕1號)和《關于調整202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的通知》(學位辦〔2020〕6號),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關于202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20〕24號)文件精神,現將調整后202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以下分別簡稱外國語水平考試、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范圍
我校經濟學、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學科的研修班學員考試的外語語種一律為英語。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為經濟學、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學科。
各小語種、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英語)、統計學(授予理學學位)研修班學員不須參加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各小語種專業、統計學(授予理學學位)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英語)二外考試語種為日語、德語、俄語、法語。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
二、考試時間
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三、報名資格
本次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仍將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進行。考生須具備以下資格: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7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對于國(境)外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四、其他要求
1、現場確認。考生須經過我校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方可參加考試。現場確認的時間、地點、流程、防疫要求等見“【統考】關于開展2020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現場確認工作的通知”(點擊跳轉)。再次提醒考生,務必應確認已在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現場確認預約系統中預約成功,并反復核對全國平臺內填報的信息,確保個人信息沒有任何錯誤后,再前來進行現場確認。
因填報信息不實而導致的任何后果,責任自負!
2、報名及繳費。凡進入“信息平臺”的申請人,須在8月10日至8月25日期間通過“信息平臺”填報參加考試的語種或學科,確定參加考試的地點。外省市研修班學員在系統提交申請,并經學位辦審核同意后,可選擇在 ①工作單位所在地或 ②北京參加考試。
其間,學位辦將不定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須在8月31日前通過“信息平臺”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未按時完成網上交費,當年報考資格無效。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在10月26日至11月1日間,通過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在全國統一考試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的考生,在考試資格取消期限內不得報考。
統考報名操作指南可查看: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信息平臺使用指南三(統考報名篇)
五、成績查詢
成績發布后,考生可通過“信息平臺”查詢考試成績及相關信息,請留意記錄考試合格證書編號及本人考試成績,以備今后辦理手續時填表使用。
六、考試大綱及指南
所有學科的考試大綱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學科使用第三版,經濟學學科使用第四版,法學、法語使用第五版本,英語、德語、日語使用第六版本,俄語使用第七版本。